不相同,交强险是必交的,有交强险就能够上牌,三者险是商业险,
第三者职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应予的行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经过中发生意外意外,招致第三者遭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受的经济职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认可,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花费的,保险公司任职责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出职责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职责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职责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花费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买下第三者职责险作为交强险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