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及其亲友证言;
2、犯罪嫌疑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赃物出让、出借、出卖的书证;
3、准备犯罪工具的场所或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