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媳不赔养公婆不犯法。儿媳本来对公婆就没有赠养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赠养父母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赔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赔养费的权利。
3、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此外,《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