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房屋征收是有时限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会测量当事人房屋的面积,和被征收人签经济补偿合同,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的按签订和合同进行办理。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