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在每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报到一次,不同的法院具体报到规定也不尽相同。《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