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赔偿的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伤者亲属因处理与伤者有关的事宜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
4、伤者若伤情较重,可以申请作伤残鉴定,侵害人按照伤者伤残等级进行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