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借债申请书;
2、身份资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外国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资料或其他身份资料);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债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本领证明资料;
4、合法的买下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准许文件;
5、典质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罚权人出具的认可典质或质押的证明,借贷行认可的评估组织出具的典质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认可提供保证的书面答允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债人拟提供给借贷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债人用于买下住房的自筹资本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债人的另一半与其共有申请借债,借债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另一半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借贷行限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分别的地区以及分别的银行可能会有分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