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另外,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自然人在发生借贷时,要在欠条或相关借款证明文书中明确借款利息的支付,否则一旦借款人不还钱,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出借人对所借出的款项向借款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的,难以获得法院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指借期内利息。
4、逾期利息与此不同,即使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借款逾期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