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
4、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