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2、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3、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都应自行完税。
4、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相关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5、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当事股东作为立据人,属于印花税法定纳税义务人,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但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股权转移书据的持有人,当事股东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