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标时评委迟到不算废标。
二、废标条件: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
(1)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
(2)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
(3)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
(4)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
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
4、采购任务取消。
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