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
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
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主要从其健康状况、智力水平、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认定。作为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限度和要求其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的限度和能力等。
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