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
行政公开原则的基本涵义是:
1、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
2、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
3、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二、【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