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一般有法律效力,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