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若是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超过一个月开始单位要赔偿双倍工资。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