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代驾的责任一般应当由驾驶人来承担。无偿代驾好意施惠行为,驾驶人在代驾行驶过程中致乘客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责任。而乘客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由乘客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