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构成违约。
解析:
一般情况下房主是不能强行收回房屋的,此种行为构成违约。但是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权,且解除合同通知已送达承租人或者租赁合同期满终止的,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不再续租。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或者变更合同。同时,现在是法制时代,不建议强行收回房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其搬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