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据法律。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首先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进行合同履行。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一般就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通常进行的方式为:
1.需要在交付货币一方进行的情况: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2.交付不动产合同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
3.其他标的合同履行地在义务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