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会;
2、评估、验资;
3、出让方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