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如下:
1、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