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