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能变成。
解析:
抢劫罪不能变成诈骗罪。一般情况下,抢劫罪不可以转化为其他罪名,但其他罪名可以转为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定抢劫。所以,诈骗罪可以转化为抢劫罪的,以抢劫罪来定罪量刑。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三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这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而其他诸如盗伐林木、盗窃枪支等犯罪,因其犯罪本身侵犯的客体并非单纯的财产权而不能适用该条。
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在先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之后,还必须“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也是先行为转化为抢劫罪的关键。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