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八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