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公司合并程序是:
1、拟定合并协议;
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合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
4、对提出要求的债权人的债权给予清偿或提供担保;
5、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进行整合;
6、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