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可构成本罪,单位不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发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诈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5、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