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哪些,《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就是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的详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