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如果是交强险,则应当赔偿,因为肇事逃逸并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责事由;如果是其他商业险的,则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肇事逃逸免责的,则可以不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