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属集体的对个人不补偿,只对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征地补偿是指,集体土地征收给其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