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来确定的,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收入状况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予以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