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中,承包方的违约情形如下: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