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应当在立案时就立即交纳。如果当时无带钱,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花费通知书,要求在7天之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按主动撤诉处置。
2、法院会在案件立案后的5天之内,向被告送达诉讼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议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纪、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准许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