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同时属于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