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