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到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在受工伤后,由国家和社会给劳动者或其遗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规则,实行无犯错职责,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本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法律限定各自赔偿,不实行过失相抵。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
(二)住院伙食补贴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花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八)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
(九)劳动本领判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