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的抚养费不可以每年都增加,必须在孩子实际需要的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支付方的收入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如果没有发生重大变故,或者对方的收入没有很大增加的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