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作出的行政复议将会不予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超过该期限申请复议机关将会不予受理,从而丧失包括复议和诉讼等寻求救济的途径,因为行政诉讼提起的时间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申请行政复议,从主体上来说的话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也就是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对于法院是不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毕竟法院是属于一种司法机关,并不是属于我国《行政复议法》当中所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的主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