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请鉴定机构对房屋鉴定是否为危房。如果鉴定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话,赔偿金额一般以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为准,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