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找谁
关于商品房质量争议,您可考虑寻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评估。
在正式入住新居前,建议你务必寻找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携带房屋用地相关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审批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图纸)以及消防安全所需证件等资料前往房屋检测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二、房子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对于房子质量问题的维权方式是:
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
至第五百八十四条
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找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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