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并无实质区别,其合同成立时间点为:
1、有约定签订确认书时,按照确认书签订时间;
2、有其他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
3、无约定时,一方发布要约信息,另一方提交订单时成立。
网络购物的买卖合同和网络服务合同,通常在线上签订,并且缺少明显的要约、承诺行为标志。为了适应互联网交易的发展,《民法典》吸收了《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确立了电子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则。
一方(通常为商户)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只要满足要约条件,即可认定为网络交易合同的要约。
对方(通常为消费者)在网络上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的,即为承诺。当网络交易服务界面显示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