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房屋已经被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赠与房屋。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