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别:
1.刑法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
2.刑法重在实现实体正义,刑事诉讼法重在实现程序正义。
3.刑法在静态上限制了国家刑罚权,而刑事诉讼法则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
二、联系:
1.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主体内容。
2.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
3.程序法具有保障实体法实施的作用,同时也有自己独立的品格。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就是实现其自身蕴涵着的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