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两户拆房安置法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一宅两户拆房安置的问题,只要两家独立户,就要按两户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具体有两种安置补偿方式:第一种是按两户人的人口来分配;第二种是按户口来分,可以取得两块用于建房的土地。实际操作中,大多采用第二种安置方式。两户应当提前商量沟通,避免产生安置纠纷。而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部门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