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都有以下这些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十一)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十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延伸】
问:对工伤认定不服还能领取相关待遇吗?
答: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