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公积金典质借贷:
1、借债人及另一半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裁判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二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手续(单位薪水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另一半共有填写好的借债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买下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本证明);
7、借债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认可提供保证的书面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