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
4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贷款政策,从5月1日起,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的额度。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武汉公积金复议的步骤
关于申请公积金复议的具体事宜,我们建议您选择在完成房屋交易环节之后进行。一般的惯例是在购买方与出售方达成买卖合同时,即进入了该环节。完成这个流程的步骤包括选房、签署合同、支付预付款、审查个人公积金贷款资格、签署购房相关合同、提交公积金复议申请、直至贷款审批顺利通过、税费审查、产权变更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颁发。当购房合同签署完毕,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存在复议需求时,便可启动上文中所述的复议程序。在此过程中,您可能会遇到两种常见的途径供参考:
首先,您可以前往所在区域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复议申请,需要提示您注意的是,该流程所需的时间通常为三个工作日左右;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直接向所在地区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出复议申请,与前一种方法相比,这种方式的周期大概在一周内即可完成,并且还能够确切地计算得出您的贷款总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4月2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贷款政策,从5月1日起,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的额度。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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