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应从重处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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