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以上,标的可分,债权人可以按份享有债权或者是债务人可以按份负担债务,与连带之债的相同体现在一方当事人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体现在按份之债债务人只需要承担自己的份额的债务,连带之债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