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赠与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前获得的赠与,则认定为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要双方的,则赠与财产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