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绩效,通常表现为收购方股东所获得的超常收益率。从并购后企业实际取得的盈利能力看,一般认为是合并没有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购双方实力是决定双方谈判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双方谈判地位直接决定着目标企业的最终成交价格。在并购支付方式上,主要采用现金和股权方式。
对并购活动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会因人而异,并购中的股东、管理者和一般雇员的视角会各不相同。对主并方而言,能实现其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有效市场份额的并购就是成功的;由于主并方的目标具有多元化、分时期和分层次等特征,只要当时符合自己的并购标准、符合天时地利人和的并购就可视为成功的并购,而不能用单一目标进行简单评判。并购活动就总体而言应该是利大于弊的。目前,并购的成功率已经提高到50%左右,各种各样的并购陷阱并没能阻碍并购浪潮汹涌而至,并购方也不会因为有并购陷阱而不敢并购。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在不同时期与不同的主客观条件相结合,将会产生不同的并购结果。对并购绩效的评价,也应将并购目的与结果相比较而进行,只要结果达到主体当时的并购目的,就可认为该并购行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