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无财产执行的处理方式有:
1、诈骗犯无财产无法执行,只能中止执行,等待其有财产。发现其有财产了,可以提供财产线索给人民法院,请求恢复执行。
2、法院可以将诈骗犯转让给他人的诈骗财物或者用于清偿债务的诈骗财物依法追缴,用来执行。但前提是:受让方明知道该财物是诈骗所得;
受让方是无偿取得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财物的;受让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了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财物,或者获取诈骗财物的原因是非法债务。
3、如果诈骗犯故意隐匿财产不被执行,有可能触犯刑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